司機滿身酒氣 撞牆被捕添煩

 

 

 

6A劉灝嵐

新報

九月十一日

網頁:www.hkdailynews.com.hk

 

時事摘錄:

 

  一輛客貨車凌晨在鰂魚涌失事,撞穿一間快餐店的外牆,客貨車事後逃去。司機滿身酒氣,他因涉酒後駕駛被捕。

 

讀後感:

 

  看過這一則新聞後,我覺得這個司機不對,他不應該酒後駕駛,電視廣告也有說:「酒後駕駛,害己害人」,難道他連這句那麼簡單的說話也不明白嗎?他不但令自己要被警方拘捕,也要賠錢給別人,因為他撞穿別人的外牆。他也有很大的機會需要因酒後駕駛而被判入獄。他其實可以給他的同伴或家人駕駛汽車,也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好像爸爸在喜慶場合喝了酒後,我都會勸他把車給媽媽駕。我認為如果你知道自己是會駕車的,就不應喝酒,因為酒中的酒精會令人的判斷力降低和視力模糊。幸好這次意外中行人路上和店舍都沒有人,才不會導人命傷亡,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