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潔的廉政公署? 廉潔的廉政專員!
5A楊卓然
東方日報
時事摘錄:
「廉政公署公務酬酢、饋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度獨立檢討委員會」指出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十八宗違規事項和六項不足之處。在湯顯明五年任內期間,他花費玉少逾九百萬元的公帑,而他的外訪支出與次數不成正比。
讀後感:
廉政公署是維護廉潔的,所以我認為身為廉政人員,更加要遵守規則,這才能讓香港更加繁榮和安定。我認為湯顯明在五年任內期間,花費大量公帑來贈送價值高昂的私人禮物,是沒有必要的。我認為湯顯明應該為他所犯的罪行負上責任。看過這則新聞後,我領悟到做人要大公無私,即使自己擁有權力和地位,也不應該濫用和謀取私利,因為這樣做不但要負上法律責任,還會受到良心的責備。